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
根據《寧德市專利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寧市監﹝2019﹞162號)規定,為做好2022年度專利代理機構獎勵及扶持資金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
在我市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分支機構。
二、獎勵范圍和金額
在我市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運營滿一年,且年度專利代理量超過100件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在我市設立的專利代理分支機構,運營滿一年,且年度專利代理量超過50件的,給予一次性3萬元獎勵。
三、應提交的材料
申報單位填寫《寧德市專利代理機構獎勵及扶持資金申報表》,并提交以下佐證材料:
1.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副本);
2.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
3.與企業簽訂的專利代理合同;
4.專利申請受理通知。
上述紙質材料一式一份報送所在縣(市、區)市場監管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
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應按照《實施細則》規定,對申報企業材料進行初審把關,簽署推薦意見,并于2022年10月20日前將推薦函、所推薦企業的申報材料(紙件和電子件)報送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科,逾期不予受理。
聯 系 人:陳晶晶
聯系電話:0593-2250961
附件:寧德市專利代理機構獎勵及扶持資金申報表
寧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