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首屆南平市政府質量獎的通知 |
各縣(市、區)質監局、經貿局,市質監局直屬分局: 為進一步深化我市品牌帶動戰略,引導和激勵企業追求卓越的質量管理,根據《南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平市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的通知》(南政綜[2011]243號)要求,經研究,決定于2012年開展首屆南平市政府質量獎評審工作,現將組織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自本文件印發之日起,具備申報條件的企業可向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報,申報截止時間為2012年5月31日。 二、申報范圍 南平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合法從事生產經營三年以上的企業或組織。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誠信經營,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通過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實行卓越績效管理成效顯著,質量管理處于全省同行業領先水平; 2、主導產品或服務質量嚴于國家(行業)標準要求;依法接受國家法定的質量管理部門監督檢查;在國家、省級質量監督抽查中連續三年合格;出口產品的企業,三年內未因質量問題被進口國通報; 3、具有良好的經營業績和社會貢獻,經濟效益居省內同行業前列,原則上是我市的納稅大戶、出口大戶; 4、連續三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環保事故,各項節能減排指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5、依法納稅,三年內無稅收違法行為發生。 6、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 (二)申報材料要求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規定要求如實填寫《首屆南平市政府質量獎申報表(2012年)》(可從南平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門戶網站南平市政府質量獎專欄下載,網址:http://www.npqi.gov.cn),并附如下申報材料: 1.營業執照、代碼證復印件(一式三份)。 2.企業申報主體的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一式三份)。 3.法律法規規定的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CCC)”、“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含食品生產許可證)”、“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出口質量許可證”、“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注冊(登記)”等制度管理的,附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一式三份)。 4.縣級以上稅務部門(含國稅、地稅)出具的近三年(2009~2011)的稅收證明(原件,復印件一式兩份)。 5.設區市以上統計部門出具的近三年(2009~2011)的主營業務收入證明(原件,復印件一式兩份)。 6.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申報企業近三年(2009~2011)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復印件一式三份(若申報企業為上市公司的,提供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復印件一份即可)。 7.縣級以上環保部門出具的排污許可證復印件一式三份、及近三年(2009~2011)無環保違法行為的證明(原件,復印件一式兩份)。 8.縣級以上安監部門出具并蓋章的近三年(2009~2011)工傷工亡率及安全生產的證明(原件,復印件一式兩份)。 9.2009~2011國家、省級質量監督抽查報告(原件,復印件一式兩份)。 10.企業主導產品銷售收入近三年(2009~2011)居全國前三位的,應分別提供國家有關部門或行業以及省直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復印件一式兩份)。 11.企業擁有的自主研發成果獲國家發明專利的,應提供發明專利證書復印件一式三份(發明專利為2011年12月31日前獲得并在有效期內的)。 12.自我評價報告(從采用方法、工作展開和實施結果三方面對實施卓越績效評價準則情況進行自我評價,自評報告應涵蓋2011年的情況,字數原則上應為4~6萬字)。 13.提供5~10分鐘的介紹申報企業的發展歷程、主要產品、管理特色、經營結果、獲得的主要榮譽等基本情況的宣傳視頻光盤一份。 14.請將與本企業申報市政府質量獎有關的咨詢機構和咨詢人員信息填入附件1,另頁一同上報。 申報材料要求統一按A4格式,申報表及證實性材料裝訂成一冊,組織概述和自我評價報告另外裝訂成一冊,書面一式三份,電子版光盤一份。申報表中的填表說明和備注可不裝訂在申報材料中。 (三)其他 1.申報企業如果以集團公司或母公司名義申報,則下屬的所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均要納入申報范圍,不得自行刪減。申報企業自2009年以來出現主營業務虧損的不得參與申報;申報主體必須取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不得以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認證來代替,以上三個體系認證不齊全的不得上報。 2.申報表中的所有項目均須完整填報,原則上不得空缺。若有空缺,申報企業須作出書面說明。否則將做退件處理。 3.按屬地管理原則,中央、省、市屬企業向當地縣(市)質監局申報(企業地點在延平區的向南平市質監局直屬分局申報)。 四.評審標準 按《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 19580)和《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GB/Z 19579)進行評審。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縣(市、區)質監、經貿部門要高度重視,提高認識,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大力宣傳《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國家標準,推動更多企業或組織導入《卓越績效評價準則》。要嚴格按市質評辦的統一要求做好首屆南平市政府質量獎評審的相關工作,共同努力,確保評審工作的科學、公正、公開,確保南平市政府質量獎的權威性和科學性,努力打造有影響力的海西綠色腹地品牌。 2.認真組織,精心部署。各縣(市、區)質監、經貿部門要認真組織,精心部署,扎實做好宣傳、摸底、培訓輔導、組織申報、資格審查、征求意見和材料上報工作。要加強對申報企業的具體指導,幫助申報企業正確認識申報的目的,指導轄區內實施卓越績效成效顯著的企業參與首屆南平市政府質量獎的評審。 3.嚴格審查,按時上報。各縣(市)質監局、市質監局直屬分局要會同當地經貿部門,按照時間進度,對照申報要求,認真嚴格審查企業申報材料,并就申報企業是否符合申報條件和存在相關違法違規行為書面征求當地安監、稅務、環保等部門意見。對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在《首屆南平市政府質量獎申報表(2012年)》中簽署資格審查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后,于2012年6月12日前聯合上報南平市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并聯合行文上報有關情況,包括組織申報、資格審查工作情況(含征求當地安監、稅務、環保等有關部門意見情況)、本轄區申報企業匯總表(見附件2)、本轄區申報企業公示指標匯總表(見附件3)。 對逾期上報、上報不符合要求和自評報告存在與其他企業明顯類似的申報材料,市質評辦將作退件處理。 4.嚴格紀律,確保公正。各縣(市、區)質監、經貿部門要堅持南平市政府質量獎評獎原則,參與南平市政府質量獎工作的人員,要嚴格紀律,確??茖W、公開、公正。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連潤華 李 靜 聯系電話:8865033 8830920 傳真:8855605 郵箱地址:npszlj@126.com 辦公地址:南平市東山路179號南平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郵編353000)。 關于組織申報首屆南平市政府質量獎的通知 各縣(市、區)質監局、經貿局,市質監局直屬分局: 為進一步深化我市品牌帶動戰略,引導和激勵企業追求卓越的質量管理,根據《南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平市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的通知》(南政綜[2011]243號)要求,經研究,決定于2012年開展首屆南平市政府質量獎評審工作,現將組織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自本文件印發之日起,具備申報條件的企業可向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報,申報截止時間為2012年5月31日。 二、申報范圍 南平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合法從事生產經營三年以上的企業或組織。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誠信經營,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通過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實行卓越績效管理成效顯著,質量管理處于全省同行業領先水平; 2、主導產品或服務質量嚴于國家(行業)標準要求;依法接受國家法定的質量管理部門監督檢查;在國家、省級質量監督抽查中連續三年合格;出口產品的企業,三年內未因質量問題被進口國通報; 3、具有良好的經營業績和社會貢獻,經濟效益居省內同行業前列,原則上是我市的納稅大戶、出口大戶; 4、連續三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環保事故,各項節能減排指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5、依法納稅,三年內無稅收違法行為發生。 6、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 (二)申報材料要求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按規定要求如實填寫《首屆南平市政府質量獎申報表(2012年)》(可從南平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門戶網站南平市政府質量獎專欄下載,網址:http://www.npqi.gov.cn),并附如下申報材料: 1.營業執照、代碼證復印件(一式三份)。 2.企業申報主體的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一式三份)。 3.法律法規規定的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CCC)”、“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含食品生產許可證)”、“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出口質量許可證”、“出口食品生產企業衛生注冊(登記)”等制度管理的,附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一式三份)。 4.縣級以上稅務部門(含國稅、地稅)出具的近三年(2009~2011)的稅收證明(原件,復印件一式兩份)。 5.設區市以上統計部門出具的近三年(2009~2011)的主營業務收入證明(原件,復印件一式兩份)。 6.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申報企業近三年(2009~2011)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復印件一式三份(若申報企業為上市公司的,提供上市公司年度報告復印件一份即可)。 7.縣級以上環保部門出具的排污許可證復印件一式三份、及近三年(2009~2011)無環保違法行為的證明(原件,復印件一式兩份)。 8.縣級以上安監部門出具并蓋章的近三年(2009~2011)工傷工亡率及安全生產的證明(原件,復印件一式兩份)。 9.2009~2011國家、省級質量監督抽查報告(原件,復印件一式兩份)。 10.企業主導產品銷售收入近三年(2009~2011)居全國前三位的,應分別提供國家有關部門或行業以及省直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復印件一式兩份)。 11.企業擁有的自主研發成果獲國家發明專利的,應提供發明專利證書復印件一式三份(發明專利為2011年12月31日前獲得并在有效期內的)。 12.自我評價報告(從采用方法、工作展開和實施結果三方面對實施卓越績效評價準則情況進行自我評價,自評報告應涵蓋2011年的情況,字數原則上應為4~6萬字)。 13.提供5~10分鐘的介紹申報企業的發展歷程、主要產品、管理特色、經營結果、獲得的主要榮譽等基本情況的宣傳視頻光盤一份。 14.請將與本企業申報市政府質量獎有關的咨詢機構和咨詢人員信息填入附件1,另頁一同上報。 申報材料要求統一按A4格式,申報表及證實性材料裝訂成一冊,組織概述和自我評價報告另外裝訂成一冊,書面一式三份,電子版光盤一份。申報表中的填表說明和備注可不裝訂在申報材料中。 (三)其他 1.申報企業如果以集團公司或母公司名義申報,則下屬的所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均要納入申報范圍,不得自行刪減。申報企業自2009年以來出現主營業務虧損的不得參與申報;申報主體必須取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不得以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認證來代替,以上三個體系認證不齊全的不得上報。 2.申報表中的所有項目均須完整填報,原則上不得空缺。若有空缺,申報企業須作出書面說明。否則將做退件處理。 3.按屬地管理原則,中央、省、市屬企業向當地縣(市)質監局申報(企業地點在延平區的向南平市質監局直屬分局申報)。 四.評審標準 按《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 19580)和《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GB/Z 19579)進行評審。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縣(市、區)質監、經貿部門要高度重視,提高認識,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大力宣傳《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國家標準,推動更多企業或組織導入《卓越績效評價準則》。要嚴格按市質評辦的統一要求做好首屆南平市政府質量獎評審的相關工作,共同努力,確保評審工作的科學、公正、公開,確保南平市政府質量獎的權威性和科學性,努力打造有影響力的海西綠色腹地品牌。 2.認真組織,精心部署。各縣(市、區)質監、經貿部門要認真組織,精心部署,扎實做好宣傳、摸底、培訓輔導、組織申報、資格審查、征求意見和材料上報工作。要加強對申報企業的具體指導,幫助申報企業正確認識申報的目的,指導轄區內實施卓越績效成效顯著的企業參與首屆南平市政府質量獎的評審。 3.嚴格審查,按時上報。各縣(市)質監局、市質監局直屬分局要會同當地經貿部門,按照時間進度,對照申報要求,認真嚴格審查企業申報材料,并就申報企業是否符合申報條件和存在相關違法違規行為書面征求當地安監、稅務、環保等部門意見。對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在《首屆南平市政府質量獎申報表(2012年)》中簽署資格審查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后,于2012年6月12日前聯合上報南平市政府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并聯合行文上報有關情況,包括組織申報、資格審查工作情況(含征求當地安監、稅務、環保等有關部門意見情況)、本轄區申報企業匯總表(見附件2)、本轄區申報企業公示指標匯總表(見附件3)。 對逾期上報、上報不符合要求和自評報告存在與其他企業明顯類似的申報材料,市質評辦將作退件處理。 4.嚴格紀律,確保公正。各縣(市、區)質監、經貿部門要堅持南平市政府質量獎評獎原則,參與南平市政府質量獎工作的人員,要嚴格紀律,確??茖W、公開、公正。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連潤華 李 靜 聯系電話:8865033 8830920 傳真:8855605 郵箱地址:npszlj@126.com 辦公地址:南平市東山路179號南平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郵編353000)。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