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PCT簡介
1. 國際申請的含義
國際申請是指依據《專利合作條約》提出的申請,又稱PCT申請。PCT是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簡稱,是專利領域進行合作的一個國際性條約。其產生是為了解決就同一發明向多個國家申請專利時,如何減少申請人和各個專利局的重復勞動,在此背景下,于1970年6月在華盛頓簽訂,1978年1月生效,同年6月實施。我國于1994年1月1日加入PCT,同時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作為受理局、國際檢索單位、國際初步審查單位,接受中國國民、居民提出的國際申請。截止到2007年3月1日,已有137個國家加入了該條約。
2. 申請專利的途徑
目前中國的申請人申請多個國家的專利有兩種途徑:
1) 傳統的巴黎公約途徑:若想獲得多個國家的專利,申請人應自優先權日起12個月內向多個國家專利局分別提交申請,并繳納相應的費用。利用這種途徑,申請人可能沒有足夠的時間去準備文件和籌集費用。
2) PCT途徑:自優先權日起12個月內直接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局)提交一份用中文或英文撰寫的申請,由受理局確定國際申請日,在PCT的所有成員國自國際申請日起具有正規國家申請的效力。申請人自優先權日起30個月內向欲獲得專利的多個國家專利局提交申請的譯文,并繳納相應的費用。
3. 國際申請日的效力
國際申請可以產生國際申請日,國際申請在每個指定國內自國際申請日起具有正規的國家申請的效力。國際申請日就是在每個指定國的實際申請日。
4. 利用PCT申請途徑的好處
利用PCT申請途徑,有如下好處:
1) 簡化提出申請的手續
申請人可使用自己熟悉的語言(中文或英文)撰寫申請文件,并直接遞交到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受理局)。
2) 推遲決策時間,準確投入資金
在國際階段,申請人會收到一份國際檢索報告及書面意見,如果申請人要求也可以得到一份專利性初步報告。根據這些報告,申請人可初步判斷自己的發明是否具專利性,然后根據需要自優先權日起30個月內辦理進入多個國家的手續,即提交國際申請的譯文和繳納相應的費用。
3) 完善申請文件
申請人可根據國際檢索報告及書面意見和專利性初步報告,修改申請文件。
4) 減輕成員國國家局的負擔
由于國際檢索報告及書面意見和專利性初步報告的處理,對于申請進入國家具有共同參考價值。
5. 國際申請經歷的兩個階段
國際申請要經歷國際階段和國家階段。國際申請先要進行國際階段程序的審查,然后進入國家階段程序審查。申請的提出、國際檢索和國際初步審查在國際階段完成,是否授予專利權的工作在國家階段由被指定的各個國家局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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